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,不斷激發黨員參與服務的積極性主動性,根據《杭州市拱墅區黨員智能卡管理制度(試行)》和《杭州市拱墅區黨員“網淘’’志愿服務分類量化制度(試行)》有關規定,結合拱墅區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黨員智能卡積分主要指組織積分和個人積分。
第三條 組織積分主要指黨組織、“網淘’’志愿服務團隊獲得的積分。
第四條 個人積分主要指黨員、“網淘"志愿者和入黨申請人獲得的積分。
入黨申請入主要指新入黨申請人、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。
第五條 黨員智能卡積分不可轉移。
第二章 組織積分獲得
第六條 黨組織在應用黨員智能卡客戶端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開展組織生活會、黨員大會、黨委會議、支部書記會議、支部委員會議、黨小組會議、學習培訓、志愿服務、文體活動等黨內活動均可獲得5分;
(二)辦理黨費繳納登記、黨內關愛登記、積分兌換、e卡管理等黨內業務均可獲得2分;
(三)當日內開展多次黨內活動,積分可累加;
(四)當日內對同一黨內業務進行辦理,積分不累加。
第七條 黨組織在應用黨員智能卡e站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完成黨內活動、積分兌換、發布信息等管理工作均可獲得2分;
(二)完成支部e站、學習e站、投票e站、入黨e站、接轉e站、網淘e站、黨代表e站等欄目內容維護均可獲得1分;
(三)當日內對同一黨內業務進行管理,積分不累加;
(四)當日內對同一欄目進行維護,積分不累加。
第八條 黨組織在應用黨員智能卡管理系統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完成黨組織關系接轉等基層黨務管理可獲得2分;
(二)完成黨員信息編輯、更新等黨員數據庫管理均可獲得1分;
(三)當日內對同一類型數據進行維護,積分不累加;
(四)當日內對同一黨員黨組織關系進行接轉,積分不累加。
第九條 “網淘"志愿服務團隊在應用黨員智能卡e站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開展政策咨詢、法律援助、心理康復指導、家庭關系調解、鄰里關系調解、技能培訓、文體表演、專題講座等A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4分;
(二)開展節能減排、電器維修、健身指導、保健養生咨詢、家教輔導、學前兒童教育、病患傷殘照顧、賑災募捐、孤殘兒童捐助、外來人員子女捐助、困難家庭子女捐助等B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3分;
(三)開展垃圾分類、庭院綠化、種植養護、義務獻血、兒童看護、養老陪護、寵物管理、困難家庭幫助、留守兒童結對、空巢老人幫扶、意外災害救助等C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2分;
(四)開展清潔勞動、治安巡邏、文明勸導、秩序維護、家政服務、用品配送、衣物捐贈、書籍用品捐贈等D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1分;
(五)當日內開展多次志愿服務,積分可累加。
第三章 黨員和志愿者積分獲得
第十條 黨員在應用黨員智能卡客戶端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參加組織生活會、黨員大會、黨委會議、支部書記會議、支部委員會議、黨小組會議、學習培訓、志愿服務、文體活動等黨內活動均可獲得2分;
(二)辦理積分兌換、黨員智能卡開卡等黨內業務均可獲得1分;
(三)當日內參加多次黨內活動,積分可累加;
(四)當日內對同一黨內業務進行辦理,積分不累加。
第十一條 黨員在應用黨員智能卡e站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參加“三會一課”、黨組織領導班子測評、黨內雙述雙評等在線組織生活均可獲得3分;
(二)提交黨組織關系接轉、積分兌換、課件配送等黨內業務申請均可獲得2分;
(三)完成學習討論、學習視頻點播、學習資料下載、信息日志發布等在線學習內容均可獲得1分;
(四)當日內參加多次黨內活動,積分可累加;
(五)當日內對同一黨內業務進行辦理,積分不累加
第十二條 “網淘"志愿者使用黨員智能卡e站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提供政策咨詢、法律援助、心理康復指導、家庭關系調解、鄰里關系調解、技能培訓、文體表演、專題講座等A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4分;
(二)提供節能減排、電器維修、健身指導、保健養生咨詢、家教輔導、學前兒童教育、病患傷殘照顧、賑災募捐、孤殘兒童捐助、外來人員子女捐助、困難家庭子女捐助等B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3分;
(三)提供垃圾分類、庭院綠化、種植養護、義務獻血、兒童看護、養老陪護、寵物管理、困難家庭幫助、留守兒童結對、空巢老人幫扶、意外災害救助等C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2分;
(四)提供清潔勞動、治安巡邏、文明勸導、秩序維護、家政服務、用品配送、衣物捐贈、書籍用品捐贈等D類志愿服務均可獲得1分;
(五)當日內提供多次志愿服務活動,積分可累加。
第四章 入黨申請人積分獲得
第十三條 入黨申請人在應用黨員智能卡客戶端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列席組織生活會、黨員大會、支部會議、黨小組會議等黨內會議均可獲得2分;
(二)參加學習培訓、志愿服務、文體活動等黨內活動均可獲得2分;
(三)辦理積分兌換、黨員智能卡開卡等黨內業務均可獲得1分;
(四)當日內列席多次黨內會議,積分可累加;
(五)當日內參加多次黨內活動,積分可累加;
(六)當日內對同一黨內業務進行辦理,積分不累加。
第十四條 入黨申請人在應用黨員智能卡e站時有下列情形的,可獲得相應積分:
(一)提交積分兌換、課件配送等黨內業務申請均可獲得2分;
(二)完成學習討論、學習視頻點播、學習資料下載、信息日志發布等在線學習內容均可獲得1分;
(三)當日內對同一黨內業務進行辦理,積分不累加。
第五章 積分兌換
第十五條 積分兌換堅持服務兌換為主、實物兌換為輔的原則。黨組織、“網淘’’志愿服務團隊不參與積分兌換。
第十六條 積分可兌換的服務主要指咨詢輔導、環保公益、捐資助學、愛心捐贈、幫扶結對、義務勞動、便民利民等“網淘,,志愿服務和區黨員服務中心各類活動、運河博物館參觀講解、區圖書館聽課券、區游泳館門票、區文體中心乒乓球館門票、區文體中心羽毛球館門票、區圖書館升級貴賓讀者資格等公益服務。
第十七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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